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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新春返乡创业推介暨服务企业引才用工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新春返乡创业推介暨服务企业引才用工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增收富民三个一万工程,推动在外人员返乡创业就业和保障企业用工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春节期间举办2018年新春返乡创业推介暨服务企业引才用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新春返乡创业推介暨服务企业引才用工大型招聘会

(一)时间地点

2018220日(正月初五)上午9:00-11:30,在阜宁中学德润楼前广场举行。

(二)出席对象

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相关分管领导(名单由县人社局提供,请四办负责通知);各镇区(街道、社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人社服务中心负责人,县人社局、教育局、阜宁中学、阜宁中专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县内各缺工企业有关负责人(县人社局负责通知),社会各类求职人员(各镇区、街道、社区负责组织)。

(三)相关事项

1.县人社局负责做好会场布置和现场组织工作。

2.县人社局负责组织100家以上缺工企业进场招聘,提供岗位3000个以上。

3.县人社局负责企业招聘信息汇总工作,春节前通过各类媒体和平台广泛发布创业政策和县内岗位需求信息。

4.各镇区(街道、社区)负责对有返乡创业就业意向人员进行调查和组织;通过基层人社平台和各村居发布招聘会通告和企业招聘信息;在积极动员求职人员自行前往应聘的同时,对路途较远、自行前往不便的有求职意向人员,各镇区(街道、社区)负责统一组织乘车进场应聘(具体人数安排见附件),阜宁中专负责组织100名应届毕业生进场应聘。

5.县公安局、城管局、交警大队负责交通疏导(包括当日接送求职人员的大巴车在县城内通行)和现场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工作;县卫计委负责安排急救车辆和医护人员进入现场执勤;县教育局、阜宁中学负责场地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6.县新闻信息中心、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招聘会通告、招聘汇总信息的发布及跟踪报道工作。

二、举办服务企业引才用工集市

(一)时间地点

2018221日(正月初六)至224日(正月初九)上午8:30-11:30,在县人社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举行。

(二)出席对象

县内缺工企业有关负责人、社会各类求职人员。

(三)相关事项

1.县人社局负责组织相关企业按时进场招聘,宣传发动各类求职人员进场应聘,同时为进场人员提供相关服务。

2.县新闻信息中心、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招聘会通告发布及跟踪报道工作。

三、举办县镇联动促进陪读家长和贫困劳动力就业专场招聘会

(一)时间地点

2018225日(正月初十)上午8:30-11:30,县镇联动举办,县主会场设在县人社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各镇区(街道、社区)设分会场,地点自行确定。

(二)出席对象

县内缺工企业有关负责人,陪读家长、贫困劳动力和社会各类求职人员。

(三)相关事项

1.县人社局负责做好县城周边适合陪读家长和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岗位信息收集发布和主会场布置、组织工作。

2.县教育局通过校讯通等方式广泛宣传,告知学生家长陪读家长就业专场招聘信息,引导有就业意向的陪读家长就近参加招聘活动;各镇区(街道、社区)动员和组织贫困劳动力就近应聘。

3.各镇区(街道、社区)负责做好各分会场的布置、组织工作。

4.县新闻信息中心、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招聘会通告发布及跟踪报道工作。

 

附件:2018年新春返乡创业推介暨服务企业引才用工大型招

聘会组织求职人员任务分解表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21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8年新春返乡创业推介暨服务企业引才用工

大型招聘会组织求职人员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序号

 

组织人数

序号

 

组织人数

1

开发区

250

12

芦蒲镇

100

2

高新区

250

13

陈集镇

150

3

现代服务业园区

50

14

板湖镇

150

4

阜城街道

300

15

古河镇

100

5

益林镇

200

16

罗桥镇

100

6

东沟镇

200

17

吴滩街道

200

7

沟墩镇

200

18

金沙湖

50

8

新沟镇

200

19

公兴社区

50

9

陈良镇

200

20

硕集社区

50

10

三灶镇

200

21

阜宁中专

100

11

羊寨镇

200

 

3300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2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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