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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河长制” 改善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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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9日,县委副书记林进带领县环保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驿马河、通榆河沿河重要节点现场查找问题,研究水生态环境整治措施,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
      林进先后来到驿马河郭墅段、通榆河城北大桥国考断面等地,实地察看河道水质状况、河道两岸环境现状和河道保洁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了解 “河长制”工作落实中一些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就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林进指出,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已经写进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河长制”,建立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河道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河长办要牵头,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认真梳理、全面排查当前河流管理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整改清单。要坚持源头治理,各单位要承担属地管理职责,涉及镇村、部门要通力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河长办、县委督查室要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全面了解情况,严格考核问责,使河长制真正成为推动河道长效管理的有效制度,把河道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杨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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