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各部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四城同创”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四城同创”工作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政 委:顾云岭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总指挥:徐华明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林 进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吴晓飞(常务)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吴启标 县委常委
吴正年 县政府副县长
陈志国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沈恩山 县公安局局长
孙 波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郑效青 县委办公室主任
许学成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树根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保密局局长
刘鹤黎 县政府办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徐 强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加永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鸣永 县住建局局长
邱军华 县环保局局长
周春华 县卫生局局长
徐 义 县财政局局长
蔡跃虎 县交运局局长
陈卫华 县城管局局长
蔡其洋 县水务局局长
杨素俊 县工商局局长
曹 洋 县商务局局长
丁才林 县教育局局长
蔡卫国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广新局局长
邓正彬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新闻信息中心主任
陈 刚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于木村 阜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梁洪兵 县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朱中华 县文明办副主任
指挥部下设1个综合组和4个创建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组
组 长:吴晓飞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孙 波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树根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保密局局长
刘鹤黎 县政府办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陈 刚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周春华 县卫生局局长
陈鸣永 县住建局局长
邱军华 县环保局局长
综合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鹤黎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办,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
工作职责:
1.负责“四城同创”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工作,参与各种检查验收活动,起草各类文件和领导讲话,收集材料、整理归档、上传下达,为创建活动提供综合服务。
2.负责“四城同创”工作的宣传发动,在新闻媒体及网站的宣传,开展一系列与“四城同创”有关的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四城同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督导、工作考核,促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林 进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陈 刚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朱中华 县文明办副主任
成员由阜城街道、花园街道、现代服务业园区、金沙湖管委会,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政法委、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人社局、交运局、卫生局、民政局、教育局、水务局、工商局、司法局、质监局、安监局、信访局、文广新局、食药监管局、爱卫办、政务中心、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镇区、街道和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逐项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
三、国家园林县城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吴启标 县委常委
副组长:梁洪兵 县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陈鸣永 县住建局局长
成员由阜城街道、花园街道、现代服务业园区、郭墅镇,县林牧局、绿委办等镇区、街道和部门主要负责人;金沙湖管委会,县住建局、交运局、档案局等镇区、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围绕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标准,逐项抓好国家园林县城创建的各项工作。
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吴正年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 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春华 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由阜城街道、花园街道、现代服务业园区,县卫生局、爱卫办、住建局、城管局、工商局、水务局、环保局、房管局、规划局、交警大队等镇区、街道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公安局、教育局、商务局、质监局、交运局、安监局、档案局、食药监管局、文广新局、林牧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围绕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标准,逐项抓好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的各项工作。
五、国家生态县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陈志国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加永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邱军华 县环保局局长
成员由各镇区、街道,县环保局、经信委、住建局、城管局、交运局、卫生局、农委、林牧局主要负责人;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公安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统计局、安监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人口计生委、文广新局、食药监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围绕国家生态县创建标准,逐项抓好国家生态县创建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阜宁县委
阜宁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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